关于《济南高新区关于加力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营造高水平消费环境的方案》及实施细则起草情况议题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30 14:52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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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济南高新区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济高管综发〔2021〕8号)(以下简称原《意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共扶持百余个项目,拨付资金超千万元。原《意见》在惠民生、扩消费、促发展等方面效果显著,尤其是社零额、限额以上零售和规上服务业指标,连续三年稳步提升,增速均高于全市,同时也推动了我区商业设施日趋完善,中心区一刻钟生活圈实现全域覆盖。

随着“三次创业”步伐不断加快,全区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配套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中心区高端消费供给不足,东区、北区生活配套有待提升),亟需加力支持和规范化发展。发改科经部集中调研“中东北”三区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配套情况,在原《意见》基础上,起草《方案》及《实施细则》,重点对提升生活服务和商业配套环境、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支持首店经济和连锁经营、开拓生活服务业新领域以及经济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进行扶持。目前已征求并吸纳相关部门意见,已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一)文件名称。将原《意见》优化调整为《济南高新区关于加力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 营造高水平消费环境的方案》,内容突出“加力支持”东区、北区生活服务和商业配套,中心区侧重营造“高水平消费环境”。

(二)文件内容。结合财政金融部对原《意见》和《全周期跟踪问效绩效评价报告》相关建议,完善《方案》内容,并修订项目《实施细则》,具体条款变动如下:

1.删除内容:删除原项目申报文件中便民餐饮项目对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内容的扶持条款;新零售、连锁项目中,对智慧零售等综合服务终端的扶持条款;老字号的扶持条款。

2.完善内容:进一步完善便民生活配套中的便民餐饮项目;打造新型消费场景中,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发展项目;鼓励促消费活动中,汽车和电商促消费项目。

3.新增内容:新增“打造新型消费场景”“鼓励促消费成果”两部分内容,涉及12项条款。

目前《实施细则》涵盖六大方向、27项条款,新的政策内容进一步加大东区、北区生活服务业项目扶持力度,中心区更加侧重高端消费和高端商业项目引进,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显著提升全区生活配套和商业发展水平,较大程度上解决发展不均衡问题。同时,新的政策内容增加了零售重点行业促消费成果奖励,尤其是汽车、电商两大领域的相关条款(全区零售额占比超80%),能够直接带动社零额、限上零售额以及规上服务业等消费类指标稳步增长,突消费对指标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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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