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新区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行为,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核验及加强日常监管的通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年度统计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要求,拟于2024年6月起,组织开展高新区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9月4日。
二、年检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经高新区许可从事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年检内容
(一)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
检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资质、业务开展、守法经营等;二是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情况,包括服务规程、信息公示、服务记录等;三是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包括员工素质、企业制度、办公场所设施、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重点事项报告制度等;四是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包括企业用工、纠纷处理等;五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服务收益、服务数量、信息报送等;六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违规发布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行为进行排查。
(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对培训机构执行法规、场地设备、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培训服务等五个方面开展评估,并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评估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四、实施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机构自查、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
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准备相关资料并于6月25日之前提报相应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材料详见附件)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31日)
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对机构进行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审计,对照《济南市机构检查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
1.就业和社会保险办公室负责对机构提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重点对机构基本条件、服务范围、组织建设、服务业绩、社保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核查。
2.劳动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机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是否依法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是否有投诉举报记录。
3.第三方审计公司负责核验涉及机构相关账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4日)
总结检查工作情况,设立“黑名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机构相关许可证。设立“灰名单”,对检查中下达限期整改的机构,将在15日内进行复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相关部门作出处理结果后再予以复查。
劳务派遣机构:王菲 0531-8268999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吴笑笑 0531-88871309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张鑫 0531-88871532
电子邮箱:gxqsbjy@jn.shandong.cn
附件: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2024年6月11日
编辑: 刘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