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7 10:37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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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工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做好2023年度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政策实施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若干政策措施》中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支持中药传承与创新、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机构)开展资质认证、支持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生产、支持开展产品推广应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等10个政策条款相关内容。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指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济南市高新区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2.承诺申请奖补资金的相关项目必须在济南市区域内落地并实现产业化。

3.申报单位、企业法人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不得存在污染、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负面清单事项。

4.同一申报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济南市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享受省级、市级其他财政扶持的,本政策不再重复支持。作为资金奖补统计基数的发票,只能申报享受一次奖补,并填写《发票统计表》,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5.申报单位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申报单位均需签订《企业(单位)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函》和《企业(单位)申报承诺书》。对承诺落地生产的产品,申报单位需签订《产品落地生产承诺书》。

6.所有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均需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

7.具体项目奖补标准、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及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及有关附件。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五点前,将各种证书原件(仅供现场核验)和申报材料(根据附件要求格式,按顺序装订成册,最后附上企业信用报告;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其中各种复印件均需再加盖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盖章PDF版,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条目名称)报高新区工信办(科航大厦3号楼317)。

联 系 人:王安琪  联系电话:88871225。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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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济工信生物医药字〔2024〕1号.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12月1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