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济南市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8 16:46 字体:【 信息来源: 综合管理部大数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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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山东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大数据局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3年试点建设单位申报

(一)请各园区参照《细则》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参与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规范填写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立项新型数据中心提升工程。奖补资金申报书是省局评定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和分配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请各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二)奖补资金申报书经数据中心运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审核通过后,于3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书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邮箱。

二、严格做好资金管理与建设成效验收

(一)奖补资金申报书经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市大数据局复核后,由省局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细则》有关规定,评审确定拟支持地区名单,提出面向各市的资金分配方案,公布拟支持的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单位名单。

(二)各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应确保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奖补资金应专款专用。参照《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受奖补单位应将奖补资金重点用于与数据中心相关的基础网络建设、技术改造提升、商业模式转型、人才培训、专项营销宣传等。

(三)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大数据主管部门将定期调度辖区内新型数据中心建设进展,年底前对各创建单位提升工程统一验收,确保奖补资金使用效能,提升算力基础设施提质增量建设成效。各新型数据中心验收相关材料年底前需报市局备案。

三、持续开展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监测

2023年起,省市大数据局将持续监测各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请按要求填报2023年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监测表(附件2),并于3月13日下班前反馈至指定邮箱。后续根据省统一要求,每季度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最新进展。

联 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88871036

邮    箱:gxqbgs@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书.docx

附件2:XX区县2023年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监测表.xlsx

附件3: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   

2023年3月8日             

编辑: 综合管理部大数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