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高新区2023年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4 14:35 字体:【 信息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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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派驻机构,济高控股集团,量子技术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进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济南高新区2023年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至12月30日。

二、评选范围

(一)“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1.凡在济南高新区学习、生活、工作的人员,不分职业、性别、民族,年龄在16周岁以上,均可推荐。已当选“济南好人”“山东好人”“中国好人”和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的同志,不再重复推荐。

2.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进行推荐。

(二)“好婆婆”“好媳妇”

凡在济南高新区居住生活、工作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都可以参与推荐评选。

本次评选面向管委会部门、街道办事处、各派驻机构、济高控股集团和量子技术研究院的干部职工(含聘任体系、辅助岗及派遣制等人员);高新区园区企业员工;村居(社区)居民等三类对象;教育、卫生系统可由主管部门汇总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身边好人推荐标准

长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个人。

(二)好婆婆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家庭幸福和谐,婆媳关系融洽,亲友邻里团结和睦,人际和谐,群众口碑好。 

3.爱护晚辈,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崇尚科学,尊重知识,传承文明。

4.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践行《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个人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好媳妇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家庭代际关系和谐温馨,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孝老事迹感人、影响广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教子有方,邻里互助,团结友好,能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4.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爱好学习,奋发进取,爱岗敬业,热心助人,积极践行《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个人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违法违纪,参与“黄、赌、毒”;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行为。

四、评选方法

(一)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1.报名方式。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在本单位报名参与。

2.择优推荐。单位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身边好人”2名;“好婆婆”或“好媳妇”1名。

教育、卫生系统,各推荐“身边好人”5名(原则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类别各1人),“好婆婆”或“好媳妇”2名。

(二)企业员工类型

1.报名方式。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参与,园区积极发动企业参与评选。

2.择优推荐。园区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身边好人”10名(原则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类别各2人);“好婆婆”或“好媳妇”5名。

(三)村居(社区)居民

1.报名推荐。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到所居住的村居(社区)报名参与。

2.村居(社区)推荐。按照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要求,村居(社区)组织开展本村居(社区)“身边好人”评议,“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择优推荐参与街道“身边好人”评议,“好婆婆”“好媳妇”评选。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查等方式落实事迹真实度,确保有可信度、有说服力、有示范引领作用。

3.街道评议评选。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评议评选本街道“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择优推荐“身边好人”10名(原则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各2人);“好婆婆”和“好媳妇”各5名参与区级评议评选。对各村居(社区)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部门审查意见,真正将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把好推荐、审核关,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人选推荐上来。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将推荐评议“身边好人”,评选“好婆婆”“好媳妇”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相结合,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学习典型的过程,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3.总结提炼,及时报送。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推荐表(附件1-3),一式2份,“身边好人”还需准备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附件4)。12月18日前完成组织推荐,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蝴蝶广场3号楼511房间,电子版(扫描件)、照片(1-2张,证件照、生活照均可,高清图片,1M以上)发至邮箱xcb88871379@163.com。

4.事迹展播,评议评选。推荐材料汇总后,将统一进行人物事迹展播,并组织评审组进行评议评选。

联系人:卜燕(身边好人评议工作):88871379

徐波(好婆婆好媳妇评选):88871723

附件1:2023年“济南高新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好婆婆”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3:“好媳妇”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4:身边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docx

济南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高新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12月4日

编辑: 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