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就字[2019] 6号《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享受条件的企业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 | 开发岗位人员姓名 | 金额 |
1 | 山东峰远广告有限公司 | 王贵山 | 丁彦鹏 | 0.2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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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戈 | 0.2万 |
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高新区发展保障部进行举报或反映(联系电话:88871235,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03房间)。
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