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运营补贴这样申领!
发布日期: 2020-03-30 16:10 字体:【 信息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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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2号),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该项补贴如何申领,快随我来看下吧!

  一、适用范围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办方(运营方)在原房租标准基础上为入驻中小微企业减免场地租金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示范),以下简称市级平台。

  二、补贴期限和标准

  2020年2月至4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场地租金的市级平台,按照其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市级平台最高50万元。减免场地租金的计算基数,以受疫情影响前市级平台每月实收(免收)租金金额为准。对已提前预收房租的市级平台,退回租金或经双方协议减免后,也可申请。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三、申领程序和操作流程

  市级平台登录“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网”->登录账号->“专项业务管理”->“专项业务列表”->“省级平台运营补贴”;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1.《市级平台运营补贴申请表》;

  2.《市级平台运营补贴明细表》;

  3.针对疫情防控实行的减免房租政策措施文件;此外,现收房租的市级平台提供前2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下同)和减免当期房租收取证明(发票复印件)、房租减免协议或确认书(加盖公章);预收房租的市级平台提供房租收取证明(发票复印件)、退费证明(财务报表或银行流水)、房租减免协议或确认书(加盖公章)。

  4.享受房租减免中小微企业入驻时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营业执照(入驻企业注册地址须与市级平台地址一致)、前2个月《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的第1、2项,需下载、填写、盖章后上传;第3、4项直接扫描电子版上传。

  五、申报时间

  1.3月25日前市级平台自行提交申报材料,3月29日前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初审,3月31日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完成审核,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示后完成资金拨付。

  2.5月12日前市级平台自行提交申报材料,5月15日前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初审,5月20日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完成审核,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示后完成资金拨付。

  各申报单位可在以上两个时间段分两次申报,也可在5月份一次性申报。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要把落实市级平台运营补贴政策作为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鼓励市级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市级平台的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市级平台享受到运营补贴,减轻中小微企业发展负担。

  联系方式:

  申报平台技术负责人:安佰平,18653156728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刘宝同,66605260

  附件:

  1.市级平台运营补贴申请表;

  2.市级平台运营补贴明细表;

  3.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网操作指南。

附件:

(来源:济南人社)

编辑: 毕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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