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应用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2026-02-05 17:46 来源:信通园产业发展办公室(大数据办公室)
字号: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大数据局通知,现就做好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应用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对重点行业领域汇聚的数据进行清洗、标注等处理,形成在格式、质量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的高质量数据集。所建高质量数据集应具备内容优质、应用规模较大、实效价值突出等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在业务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已获得财政资金奖补的高质量数据集不再纳入本次奖补范围。

(二)数据流通交易。支持数据供需双方在山东省数据交易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数据交易,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二、申报条件

(一)高质量数据集方向

1.申报主体为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企事业单位。

2.拟申报的高质量数据集处于规划或建设阶段,2026 年 12月底前可完成,并可打造形成典型应用场景的数据集。

3.数据规模文本类原则上不低于50G,图形图像类不低于100G,视频类不低于10TB,音频类总时长不低于3000 小时。

4.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网络、数据安全事件等。

(二)数据流通交易方向

1.申报主体为数据交易中的数据供给方或者数据需求方。

2.依托山东省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且2025年度交易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并取得数据交易机构开具的数据交易凭证。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网络、数据安全事件等。

三、有关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方向,提前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于2月26日前通过“鲁惠通”省级政策兑现平台(http://www.shando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入口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月13日前,将《申报意向统计表》发送至公务邮箱:gxqbgs@jn.shandong.cn。

(二)市大数据局通过“鲁惠通”平台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省大数据局评审;省大数据局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拟定奖补名单、奖补金额,通过省大数据局官网公示。

联系人:姜老师,88877663, 赵老师,88871036


附  件:附件1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数据流通交易资金奖补申请表.docx

                  附件3申报意向统计表.docx

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服务中心

产业发展办公室(大数据办公室)

2026 年 2 月 5 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