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17 14:42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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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四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申报。

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门槛进一步降低),且已开工在建,已完工项目不可申报。

2、立项备案、建设等审批手续齐备。

3、项目有明确的贷款需求,无贷款需求不可申报。

4、项目内容包括“设备更新”内容,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其贷款需求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

5、项目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且贷款使用时间明确。

6、前三批已推荐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有意向的企业填报附件信息表,并于4月23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老师  88871573  gxqjzs@jn.shandong.cn

附件.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四批)的通知.zip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4月17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