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
1.组织推荐。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单位须已入选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根据重点领域和《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附件3)积极申报全国质量标杆,于4月14日前将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证实性材料等文件的可编辑文档打包压缩,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单个企业申报材料不超过100MB),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报高新区工信办(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
2.评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 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3.在线申报。获得全国质量标杆推荐资格的企业于6月 6 日 前 访 问 链 接(https://qpp.caq.org.cn/activity-registratio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
( 一)遴选对象、重点领域和申报条件参照《质量标杆 典型经验征集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请申报企业于4月14日前将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附件8EXCEL 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证实性材料等文件的可编辑文档打包压缩,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单个企业申报材 料不超过100MB),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报高新区工信办(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
三、典型经验推广和提升
(一)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适时举办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现场参观交流等形式,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二)开展质量诊断提升活动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质量诊断提升活动,推动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持续改进创新。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88871416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3月28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