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具备国际视野、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质量金融人才队伍,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委金融办相关工作通知,按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此次推荐选拔面向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选拔其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共分为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两类:
(一)金融英才推荐。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科技管理等4个领域。
1.综合管理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分管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纪检等党建方面工作的管理人员。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中贡献突出,个人或所负责的某个领域曾获得中央、省委省政府奖励表彰的优先推荐。
2.经营管理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分管业务经营工作的管理人员。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熟悉金融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参与金融伙伴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在“好品金融”评价中获评的优先推荐。
3.风险管理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分管风险评估预警、风险监测分析、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的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领域业绩贡献突出,特别是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机制有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
4.科技管理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分管信息科技建设、金融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管理人员。担任科技研发团队负责人,主持操作的项目或者开发的产品取得过优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先推荐。
省管企业、隶属于省外金融机构(组织)总部的驻鲁一级分支机构、省外金融机构在鲁设立的专业子公司直接向省委金融办推荐本企业本单位本系统金融英才人选,每单位推荐1人。
除以上机构的济南市辖区内其他推荐工作按照所在单位的属地进行申报,同一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金融之星推荐。具体分为基层管理、业务经营、风险防控、信息科技、党建工作等5个领域。
1.基层管理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基层金融机构具体从事管理岗位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管理成效较好,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较大影响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支农支小普惠力度、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得到中央、省、集团总部等奖励表彰的优先推荐。
2.业务经营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具体从事金融领域业务一线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业绩贡献,在支持推动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任务、重点金融领域发展方向中做出较大贡献,个人或所参与的工作曾获得中央、省、集团总部等奖励表彰的优先推荐。
3.风险防控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具体从事风险评估预警、风险监测分析、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工作的骨干人员。具备熟练掌握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体系的能力和技能,在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机制方面执行有力,能够精准有效分析识别各类风险,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
4.信息科技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具体从事中后台科技运营、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骨干人员。技能水平在本金融机构乃至全省、全国金融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参与优化创新的相关技术技能和业务流程得到宣传推广,在省级以上金融系统各类技能比赛中获奖或者曾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类奖励表彰的优先推荐。
5.党建工作类。推荐对象主要是具体从事党建、宣传、统战、群团、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的骨干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有效推动落实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等活动丰富多样,示范带动效果明显,个人或所参与的工作曾获得中央、省、集团总部等奖励表彰的优先推荐。
金融之星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的属地统一推荐至市委金融办。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
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金融英才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金融之星,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齐鲁金融人才,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人选,在此次推荐选拔中可以优先考虑:
1.在参与金融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重大战略,聚力金融“五篇大文章”、我省金融“六个区”建设等重点任务做出较大贡献;
2.2022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外地引进我省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
3.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金融急需紧缺领域全职青年人才;
4.拥有中国500强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海外知名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经济金融相关学院担任重要职务任职经历的;
5.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精算师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齐鲁金融人才:
1.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派出)机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在惩戒期的;
4.有其他不宜参评齐鲁金融人才情况的。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材料
(一)线下申报
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需先向所在区县申报本单位、本系统推荐人选。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前,各单位推荐人选在人才所在单位应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二)线上填报
区县推荐人选及人才所在单位,均需登录“人才山东网”(https://sso.rcsd.cn/),根据操作指南完成单位注册和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人才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人选自行登录“人才山东网”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推荐人选在填报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单位信息、工作业绩、有关情况等均须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表格中的数字、业绩、贡献等,要与本人和单位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系统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应经人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人才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无误后,通过申报系统自下而上申报汇总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选择“济南市委金融办”。
(三)纸质材料报送
(1)单位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2)《齐鲁金融人才推荐表》一式9份(A4双面打印,包括推荐意见页写明意见并盖章)。
(3)《齐鲁金融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A4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材料均需报送一份word版和一份pdf盖章版(请直接发送压缩文件至邮箱gxqjrgz@jn.shandong.cn,压缩文件以“单位简称+人才姓名”命名,压缩文件中不要再包含文件夹,压缩文件中每个文件请以规范的文件名称+人才姓名命名)。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材料提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由于系统设定报送时间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结果导向,以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选拔出的人才要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经得起检验。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全面、真实、完整,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违规申报行为的,取消个人申报或入选资格,性质特别严重的,取消所在区县的推荐资格。
(二)规范程序,统筹考虑,确保推荐选拔公平公正。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评审标准程序,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在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业态、不同岗位金融人才的不同特点和领域、区域分布的基础上,将推荐名额向我省金融人才紧缺领域倾斜。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报材料,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88871205;88871731
电子邮箱:gxqjrgz@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科航路1066号科航大厦3号楼611室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2893217、82893219
济南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2024年9月6日
编辑: 乔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