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度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建设试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6 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建设试点申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6 年度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为准);在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总数据师(CDO)制度,具有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对数字化转型有清晰认识,对参与数据赋能行动有积极意愿。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据实填写《山东省数字经济“晨
星工厂”申报书》(见附件 1),于11月9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审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初步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山东省 2026 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建设试点名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88871225
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3:山东省2026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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