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工信局《关于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5 14:1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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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工信局《关于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要求,现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批规范公告企业申报工作

请有关企业依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见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3)自愿申报,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PDF扫描版报送至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工信办公室。同时企业通过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与溯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ldchy.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二、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

请已公告企业按照《规范条件》开展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自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自查报告,并于7月12日前将企业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PDF扫描版报送至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工信办公室。

企业申报材料和自查报告模板可在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对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同发改科经部工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  88871363

邮  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地  址: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

附件:

1.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4]102号).pdf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pdf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pdf

4.关于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7月5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