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高新区规上服务业月度“上规入库”工作明白纸
发布日期: 2024-05-15 10:13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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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时间

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为2023年三季度及以后,且在四季度及以后取得首笔收入。

二、申报材料

共性材料:

1.《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利润表》

4.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5.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应交增税税率构成说明》

注意:请根据企业收入构成及增值税税率情况,详细拆分各项业务收入,并按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请与园区统计部门沟通行业代码等信息后填报;请园区统计部门确认该表信息后签字盖章。

6.除申报月份外,最近3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利润表》

特性材料:

1.若企业于2023年三季度成立,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开始营业证明材料(最晚一期的所有项均为“0”的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若企业取得首笔营业收入的时间为2023年四季度,需提供2023年12月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利润表》和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利润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不一致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税差异说明(包含主营业务、差额金额、差额原因)和证明材料(相关月份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发票、凭证等)。

4.拟认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的企业,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资产负债表》。

5.拟认定人力资源服务(726)的企业,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6.以下情况需提供与主营业务一致的合同、发票、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a.拟认定信息软件业(63-65)、科技服务业(73-75)且9%、13%税率收入占比较大的企业(信息软件业额外补充软著);

b.混业(兼营工、贸、服)经营且服务业收入刚过半(参考税务主表)的企业;

c.企业名称、税务行业、入库行业存在较大偏差,关联性较弱的企业。

其他注意事项:

①申请入库单位,必须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月开展会计(财务)核算,能够按月提供相应财务资料。

②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附表一上报期别务必保持一致,不要错月提交。

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的行业税率要符合服务业范围。大部分服务业行业税率为6%,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不动产租赁行业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软件研发销售税率为13%(销售额体现在“即征即退”项目)。

三、报送形式

1.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和纸介质。电子版必须是JPG格式图片,纸介质原版加盖公章交至园区统计工作人员处。

2.所有图片必须端正清晰,大小不超过1M。

四、后续工作

企业成功入库后,需在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进行网上直报,在库期间需按统计制度要求持续、规范报送统计报表。

附件1:《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应交增税税率构成说明》.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5月11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