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04 17:41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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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及上级部门最新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最新通知要求,本次评价工作企业填报系统网址更新为: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网址:网址已更新,请一定使用此链接进入,http://124.128.79.169:80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放时间:11月4日(已开放)-11月20日24时。自评企业(含前期已在原系统填报的企业,有效且内未参加创小评价的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须在系统先注册,并登录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后,再点击“企业申报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填报。

2.企业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自主线上填写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含36个月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index.html,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并对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信息更新同步进行,请有效期内的未更新信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更新信息。

4.发改科经部将严格按照通知和上级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请企业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拟定于11月15日左右举办培训,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服务企业群组通知,请企业进入群组等待通知。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88871363,88871573

服务企业群组: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群,群号:874684213,在高新区其他专精特新服务群组的无需重复申请加入,信息会同步发送。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pdf

附件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pdf

附件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pdf

附件4:佐证材料(供参考).doc

发改科经部

2024年11月4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