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12 09:18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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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鲁科字〔2024〕104号,附件1)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符合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具有高成长性、带动性的四大主导产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实施后能推动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促进产业链整体提升。

二、支持方式

按照“省市联动、市场运作、集中资源、重点突破、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由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省级投资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市级财政资金、社会化募资原则上按照1:1:2:2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对重大科技项目予以“一对一”投资联动支持。鼓励项目企业和团队参与出资。

三、申报要求

(一)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申报项目须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体须为济南市地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来源可以为本地研发孵化培育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也可以为研发在外地、孵化培育及产业化在本地的引进落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三)项目申报企业须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做好“绿色门槛”制度自查、审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项目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四)项目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社会化募资资金或自有资金出资作出相关承诺。

四、申报流程

(一)填报项目申报书

申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山东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报盖章PDF版),于11月15日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所在园区邮箱,无需纸质件,逾期无法受理。请各园区于11月18日10:00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推荐函扫描件发至邮箱:gxqlrb@jn.shandong.cn。

(二)市科技局审核、论证

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统筹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程度、市场前景、区县财政出资规模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后,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后续工作程序

省科技厅将汇总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后形成股权联动项目支持名单,推送至省级投资管理机构,省级投资管理机构按程序开展项目筛选、尽调、投资谈判、组建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等工作。

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科部科技办:刘瑞彬 联系电话:88875156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51708803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孙钰茹89017715/88896553,邮箱:hantiantian@qilusp.com;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周洪勇88871651,15688416434,邮箱:376595016@qq.com;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张帅,乔红68975017,68975166,邮箱:lifescservice@163.com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王秋凤68975310,邮箱:znzbxmcjb@163.com;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88871562,邮箱:gxqlgk@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1).pdf

附件2.股权联动项目申报书(模版)(1).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