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3 10:5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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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下简称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及时掌握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按期完成任务目标,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8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截至2024年10月底前在研的所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不包括2024年立项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二、评价内容

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到位、评价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突出进展和重要成效;

3.项目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按项目任务书约定拨付项目合作单位资金情况,人员投入情况,支撑条件保障情况等;

5.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技术路线执行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项目组织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组织方式

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组织实施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绩效自评(10月29日前)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网址: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在线填写调查表,会同项目参与单位联合盖章后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二)开展绩效核查(11月11日前)

根据科技厅通知,市科技局将开展绩效核查,对所主管的在研项目分别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按优秀、良好、限期整改作出绩效评价结论,形成主管项目年度绩效总体报告,主管部门盖章后通过系统提交,连同年度绩效评价意见表、各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一并报送到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完成绩效核查工作后,将对限期整改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根据绩效评价意见研究提出对项目进行调整、撤销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建议,按程序报省科技厅审核或备案。

(三)开展绩效调研(11月22日前)

省科技厅以多种方式适时开展调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程序及时做出终止、撤销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年度绩效评价是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要求:各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封面参照附件1,报告内容参考省云平台上的模版,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电子版同步报送)、项目资金总体情况调查表(附件2,仅报送Excel版)于2024年11月8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gxqlrb@jn.shandong.cn。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刘老师88875156  赵老师88238662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封面格式).docx

附件2 山东省重大创新工程项目资金总体情况调查表(企业填报,区县汇总提报).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10月23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