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07 17:22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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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市局通知及《关于印发〈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1〕4号,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创业创新载体均可申报。2020年及之前被认定为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需申请复核,未申请者,基地称号到期自动撤销。

二、申报方式

本次各企业申报通过“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进行。

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http://119.164.252.89:8085/jzxmsb/login),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注册登录、数据录入、资料上传等工作。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数据录入和资料上传: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根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和信息录入说明”(见附件2、3)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并准备所要求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具体按照系统指引提供),无法出具年度或专项审计报告的,需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000000表、A101010表扫描件(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无法出具上述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可出具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申报单位上传的资料统一采用“申报单位简称+主要内容”作为文件名(例如:****公司上传的资料为法人证书,文件名就是“****法人证书.pdf”。每个上传栏只允许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佐证材料中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需要盖章签字(附件4)。

3.申报企业请提前与发改科经部工信办电话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联 系 人:许丽敏

联系电话:88871363

附件:

附件1.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件3.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信息录入说明.doc

附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4月7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