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7 10:28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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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为在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二、市级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企业应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办法》认定要求,参照2023年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格式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三、省级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两类企业可以申报:一是企业应已经被认定为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且符合省工信厅《工作指南》认定要求的;二是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本次申报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如同时符合省工信厅《工作指南》认定要求,允许企业本次同时参与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请参照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2)格式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有意愿申报企业认真学习省工信厅《工作指南》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申报书模板认真编制申报材料,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相互对应,如无法相互印证的视为无效数据。

(二)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PDF版一份),汇总表Excel版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办。

邮箱:gxqkjjlx@jn.shandong.cn

联系人:李曦  常鑫

联系电话:8887157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A座716室

附件: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申报附件.zip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2月1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