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23年“项目突破年”工作动 员大会的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 目为王”理念,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济发〔2020〕16号)的相关要求,济南市启动2023年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济南高新区2023年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在济南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在济南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项目投资额纳入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计划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工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计划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项目名称须与立项文件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捆绑打包申报。
2、入库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对促进区域经济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带动和 示范作用。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强链补链延链、 产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或替代进口产业化、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领域的项目。
3、 此次征集的重大项目主要侧重新开工项目,新开工 项目是指2023年度能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的项目。2022年已征集入库的续建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 入库项目日常调度管理和政策服务。依托“济南市 技 改 和 工 业 投 资 项 目 服 务 平 台 ”(http:// 124.128.155.218:8008)开展,企业须登录平台并按期填报投资调度数据(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3)。
二、 项目征集受理及审核程序
1、 区县申报。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济南高新区发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进行申报。
2、 市局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区县和企业申 报情况,结合省、市重点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择优纳入2023年度济南市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库,并正式发文确认。
3、 动态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额及项目建设期限等发生变更时,项目单位应在变更发生30日内报请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审核。
三、 入库项目支持政策
1、 入库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试 点示范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2、 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 机制,在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入库 项目所需的土地、能耗、污染排放指标等资源要素,优先推荐精准用地联合审查工作。
3、 择优补助。在市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库中,聚焦四 大主导支柱产业、全市10个标志性产业链群,择优选择技 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协同创新、关键 核心技术或替代进口产业化、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专项等领域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给予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4、 融资支持。对用于项目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按银行最 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35%给予贴息,最高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四、 其他要求
请申报企业填写《2023年度济南市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库申请表》(附件1),以及《2023年度济南市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库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月2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 冰 88871826
邮 箱: gxqzb@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济南市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库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济南市技改和工业重大项目库汇总表.xlsx
附件3济南市工业和技改投资项目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用户.doc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2月15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