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高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2025-05-30 00:00 来源: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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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健全高效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济南高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为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一、政策背景

当前,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制定本预案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政策背景:一是上级政策环境的新要求,近年来,国家、省、市对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2021年,济南市修订并印发了新版《济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1〕37号),对区县级预案的制定、应急响应流程、部门职责等提出了新的、更具体的要求。我区需制定与之紧密衔接、符合上位法精神的区级预案,以落实上级部署。二是以往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与不足,因济南高新区部门机构调整,2018年印发的《济南高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高管办字〔2018〕80号)与实际部门职责分工不一致,可能导致在实战中,存在部门信息报告流程不畅、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不明确、跨部门协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应急处置的最佳时机和效果。三是济南高新区现实的迫切需求,济南高新区经济体量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业态复杂,同时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集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面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亟需一部立足济南高新区实际、指挥体系清晰、响应程序明确、操作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以提升区域的整体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补齐应急管理体系的短板。

为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社会共治体系,济南高新区依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起草了《济南高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16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预案》于2025年5月30日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正式印发。

二、决策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17〕219号)以及《济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1〕3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济南高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高管办字〔2018〕80号)进行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衔接上位法要求,为落实2021年市级新预案及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确保应急管理体系上下一致、权责清晰;二是适应现实需求,通过总结实践经验,使预案更贴合济南高新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提升针对性与操作性;三是优化响应机制,吸纳先进应急管理理念,强化预防为主、高效处置的原则。

三、出台目的

本《预案》旨在系统构建济南高新区权责清晰、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主要目的包括三个方面:

(一)建立可操作的应急指南。通过量化指标明确事故响应标准,固化指挥架构并细化部门职责,规范从事故报告、先期处置到善后恢复的全流程操作,提升应急响应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最大限度控制危害影响。通过快速医疗救治和危害控制机制保障公众健康;借助统一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源头控制和产品召回等措施降低经济影响,帮助受影响区域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三)筑牢区域安全发展基础。通过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公开高效的应急处置提升政府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重要举措

本《预案》的核心举措围绕应急管理全流程,构建了一个权责清晰、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制度化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四个关键方面。

(一)构建权责明晰的应急组织体系。预案确立了由管委会统一领导的应急指挥架构。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承担主要处置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确保决策的权威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七个专业工作组,包括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等,分别由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主管部门牵头,形成了统一指挥、专业分工的应急管理格局。通过附件形式详细列明各成员单位职责,实现了从“部门分散履职”到“体系化协同作战”的转变。

(二)建立分级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建立了科学的分级响应体系。明确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并制定了相应的启动条件和处置流程。对于一般(Ⅳ级)事故,由管委会启动应急响应,成立指挥部开展全面处置;对于更高级别事故,在上级政府统一指挥前,负责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既符合规范要求,又具备灵活应对能力。

(三)规范全流程应急处置程序。预案明确了从事故报告到后期处置的全过程操作规范。建立2小时初报制度,要求事故发生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主体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信息。规范先期处置要求,强调保护现场、控制可疑食品的重要性。确立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多线并行的处置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危害扩散,保障公众健康。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由新闻宣传组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

(四)完善应急保障与能力建设体系。从队伍建设、物资保障等多方面夯实应急基础。要求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明确将应急处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同时加强对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这些举措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应急管理体系,为确保高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新老政策修订

本次印发的《预案》,是对2018年版预案的全面系统修订升级,核心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衔接上位法与机构改革要求。严格对标2021年济南市新版市级应急预案,结合高新区内部机构调整实际,重新厘清应急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组成与职责,确保指挥体系与现行行政管理架构高度统一。二是解决原预案实操性不足问题。量化事故分级响应门槛,为一般(Ⅳ级)事故增设影响人数、范围等客观判定指标;设立七个专业工作组并制定职责清单,破解职责交叉、信息流转迟滞等瓶颈。三是推动应急管理模式升级。强化“事前防”“平时备”相关内容,单列章节规范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对队伍建设、物资保障、演练培训等提出刚性要求,实现从事后处置向全链条风险管理转变。

本次修订提升了预案科学性、实用性与前瞻性,为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筑牢制度防线。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具体联系人: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8871444


查看政策原文: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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