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九批大气治理、第七批污水治理、第七批环境监测仪器、第六批固废处理装备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中“行业规范管理—环保行业材料报送管理”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二、动态管理
已公告的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附件2)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对企业是否继续符合相关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三、申报格式
请新申报企业、已公告企业于3月17日(星期一)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年度信息采集表(已公告企业)、申请材料(新申报企业)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和相关表格word或excel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 冰 88871826
邮 箱:gxqzb@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济南高新区科航路1066号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
附件:
附件1: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3月11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