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市希望树公益服务中心具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1 16:2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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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高新区财政金融部、高新区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济南市希望树公益服务中心具备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凡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应及时报告高新区财税部门,由财税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核。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财政金融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济南高新区税务局

2023年8月21日

编辑: 乔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