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2023年度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06 10:12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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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高新区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行业范围

工商注册在高新区内,且从事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涉海高端服务、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食品、船舶制造、海洋化工、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生态环保产业等领域的企业。

(二)建设条件

项目技术成熟,不存在产业化重大不确定性。建设规划合理,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立项、土地、环评、规划选址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备,能够依法合规落地开工,全年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

(三)企业要求

企业实力雄厚,独立企业法人,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人才支撑等。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光盘申报材料3份,包含内容如下:

1.2023年度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项目情况摘要(附件2);3.项目情况介绍(附件3);4.支持性文件和证明材料(附件4);5.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5)。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根据要求按附件顺序排列,双面打印,胶钉成册,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企业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等申报材料,于7月17日(周一)17:00前报送至所属园区,由各园区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管委会A座726室。

联系人:王老师  88871757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项目情况摘要.doc

附件3:项目情况介绍.doc

附件4:项目证明文件及支撑性材料.doc

附件5:项目申报承诺表.doc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7月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