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7月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7-13 10:09 字体:【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对2020年6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


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7月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明细表

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7月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