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30 16:14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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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通知》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二、申报方式

(一)单独申报。申报单位为单个单位。

(二)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为多个单位(一般不超过4个),其中须指定1家单位为承担主体责任的牵头单位。

三、申报条件

联合申报的重点考察项目牵头单位。

1.申报单位拥有核心专利,该专利为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单位围绕核心专利开展专利布局,已形成不低于15件的外围发明专利(含申请);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保护措施完善;

4.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高价值专利项目培育合同;

5. 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之间应具有健全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围绕核心技术开展协同创新,责权利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四、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

2.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3.核心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及授权文本复印件。

4.外围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性证明(当年年费发票或者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外围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

5.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工作方案,包括立项背景、主要任务、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绩效目标等。

6. 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高价值专利项目培育合同,联合申报的须同时提供申报单位间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项目实施保障等事项)。

7.纸质版申报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整理,一式2份装订成册,仅其中一册需要纳入上述要求的原件(即核心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外围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

8. 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1或附件2、附件3需报送可编辑word版,证明材料需报送扫描PDF版。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U盘拷贝与纸质版一起报送。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办(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1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合格后,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意见及汇总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给予立项培育,培育期1年。培育期满,验收合格的给予资金支持。

(三)验收条件

1.形成结构优良、布局合理、具有产业发展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含申请,近3年内数量不低于30件),PCT专利申请不低于10件。

2.提供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报告,对高价值专利组合进行技术、经济、法律价值等多维度分析,对培育方式、过程、成效等形成报告。

3.组合专利的转移转化成效明显,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专利交易许可额和专利权质押融资数额等作为验收加分指标。

六、其他事项

其他不明确事宜,请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办联系。

联 系 人:刘  鹏    

联系方式:0531-88871078

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群QQ: 763283555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13房间

 

附件:1、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单独申报)

          2、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联合申报)

          3、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3: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汇总表.xls附件2: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联合申报).docx附件1:济南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单独申报).docx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30日

 

 

 

 

 

 

 

 

 

 

 

 

编辑: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