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 习近平在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的主旨讲话(全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统计济南高新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一、统计对象
(一)国家工信部2月14日公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中的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防护服等重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生产企业;
(三)积极参与政府防疫物资调拨和本地市场供给,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
二、统计方式
企业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报在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PDF格式电子版)
(一)《济南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资质以及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于3月31日12点前报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济南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申报表》
联系人:于乐华 电话:88871573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301室
邮箱:gxqylh@jn.shandong.cn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3月29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