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29 10:35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科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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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统计济南高新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一、统计对象

(一)国家工信部2月14日公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中的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防护服等重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生产企业;

(三)积极参与政府防疫物资调拨和本地市场供给,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

二、统计方式

企业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报在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PDF格式电子版)

(一)《济南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资质以及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于3月31日12点前报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济南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申报表》

联系人:于乐华         电话:88871573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301室

邮箱:gxqylh@jn.shandong.cn

附件:济南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申报表.doc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3月29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