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02 15:06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科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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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园区、企业:

根据《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济工信绿发字〔2019〕4号)要求,现就第二批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园区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评价,形成完整申报材料(含企业自评价报告,见附件1),于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经济运行局(也可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及Excel格式汇总表(见附件2)刻光盘(一份),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3.报送材料时需登记(现场或电话均可),以登记信息视为正式报送。

四、为树立“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业绿色发展导向,是否为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将作为工信部门今后出具有关生态环保领域停限产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于乐华      电话:88871573

地  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A座301办公室

附件:附件1:绿色工厂申报自评价报告.docx

         附件2:绿色工厂汇总表.xlsx

         附件3: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3月1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