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企业:
按照我市关于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高新区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9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
2.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
3.取得本市户籍。
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已获得原莱芜市研究生生活补助的人才,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补贴标准及拨付时间
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补贴资金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一般于当年7月、次年2月分别将上半个年度的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银行账户。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
所需上传附件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劳动合同(签约期限为3年及以上);
(5)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查询区间为研究生毕业前半年开始至今);
(6)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7)请提供济南市内开户民生银行卡账号信息。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状态为“退回修改”时,请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审核状态为“不通过”时,说明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审核状态为“市局审核通过”后,须携带以上上传附件原件及《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系统内下载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截止时间:4月12日下午5时。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2.各园区要迅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企业应知尽知。
3.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高新区完成初审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同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对申报人员信息,包括申请资金数、申请公租房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查,逐一核实。
政策咨询电话:
济南市0531-87081719、87081613
高新区0531-88871223、88871817、88871628
技术支持电话:0531-87081612
现场审核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高新区人才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编辑: 荣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