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局函〔2019〕321号)和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济南市申报“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高新区辖区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已经解密的国防专利可以参加申报。
3.申报专利已经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申报专利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入库。各申报单位(人)登录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网站设立的“省专利奖申报系统”(http://123.232.119.109:8079/SCqjXmsb/Login.aspx),注册后录入专利相关信息,操作步骤可参考《系统操作指南》。将申报系统中“专利库信息”中的全部内容(纸件3份;Word格式电子件)、授权后专利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等完整文献(原件及复印件纸件3份)、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件)报送至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每个企业限报2项,每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限报3项,个人限报1项。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
(二)区县推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文件并报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三)市局推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审查,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向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人)提供口令,组织申报单位(人)按时填报、上传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并逐一填写《山东省专利奖推荐函》。申报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区内单位(个人)按照通知要求网上注册申报、准备纸质版材料,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舜华路77号,高新区管委会B座613室)。
相关原件资料现场查看后当即退回。
联系人:付新燕 88871078
王 锐 88871319
附: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10月30日
编辑: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