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南
一、加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申报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须在许可专业范围内开展培训,不得超范围组织培训。)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职业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五)经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一)培训机构可持相关材料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登记。
(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登记汇总的申请培训机构基本情况通过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汇总制定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及专业目录清单
三、培训对象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济南市户籍以二三产业为转移就业目标的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济南市户籍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
(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学生。济南市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和驻济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五)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济南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六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补贴的,不得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四、开展技能培训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培训监管
依托济南市职业技能培训监测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培训监管平台)对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管(涉密单位培训除外),包括:培训全过程智能考勤记录(每课时为 45 分钟,每次有效考勤包含签入、签退两个环节,每次考勤签入、签退间隔时间不超过2课时)和抓拍照片(每课时开始 10 分钟内、课中和课程结束前10分钟内各抓拍1张照片,每课时需抓拍至少3张照片)等。考勤记录是佐证参训人数的主要依据,抓拍照片是佐证培训过程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二)申请参训
1. 组建班期。职业培训机构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发布培训信息,填报并核验参训人员身份信息,扫描上传参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及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向区县提交《班期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内容包括涉及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实操实训实习安全、食品安全等与培训实施相关的安全措施)、《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2)、参训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培训协议书(附件3)、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培训开班班期申请资料。每个班期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另行规定的除外)培训师资需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培训教师的相关要求,培训教师与参训学员配比不低于 1:25,且至少有1名专职教师.
2. 审批班期。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开班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反馈培训实施主体。职业培训机构同步将区县审核通过的班期相关资料导入市培训监管平台。
使用电子培训券的班期,区县制作电子培训券发放到参训人员电子社保卡备案开班。区县将审核通过的开班申请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3. 培训监管。市就业中心备案通过后,区县在省就业服务内网和市培训监管平台同步确认申请班期开班。培训班期开班首日及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类)当日,区县对培训(考核)场地、消防安全等现场检查确认,并监督培训实施主体按照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要求组织培训(考核)。
使用电子培训券的班期,区县指导培训实施主体验证参训学员电子培训券
培训(考核)现场如出现无法使用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的特殊情况(如停电、网络不畅等),职业培训机构须自行提供未纳入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的培训(考核)全过程影像等可佐证培训(考核)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五、补贴申报流程与材料。
参训学员结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下同)后,职业培训机构从市培训监管平台下载监测资料,并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上传以下资料申报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附件4)(个人申领补贴、项目制培训等无需提交代领补贴协议书的培训方式除外)、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市培训监管平台完整参训考勤记录、全过程抓拍照片等资料(区县、培训实施主体自行下载留存至少5年备查)培训过程个人考勤记录不低于规定课时的80%为合格。
经区县核实,涉密单位开展的培训业务需自行保存培训全过程考勤记录及影像等资料,留存至少5年备查。
六、培训补贴拨付
区县登录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机构提交的补贴申领资料,校验资料信息完整与真实,确认无误后将培训成果在省就业服务内网及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实施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