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6-01-30 15:28 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字号:

2026年春节将至,走亲访友、团圆聚餐需求大幅增加,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采购年货食品时,应认真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应选择正规经营的商超,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销售场所。对于牛羊肉、乳制品、干果、糕点等食品,要选择口碑良好、溯源清晰的商家,坚决杜绝购买来源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如霉变、异味、色泽异常、质地软烂等)的食品。

二、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需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无漏气、胀袋、破损、渗漏等情况。检查标签信息完整性时,要注意标签应清晰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规格、生产者/经销者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核心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的切勿购买。

三、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四、购买的食品要按照包装标识温度要求(冷冻、冷藏、常温)进行保存,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安全。

五、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经营冷食项目资质。

六、倡导文明用餐,反对餐饮浪费。聚餐应使用公筷公勺,要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提倡打包,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餐饮服务时,应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投诉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