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南高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审批程序
一、申报事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政策依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转发民发〔2022〕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鲁民〔2022〕64号)、《关于转发鲁民〔2021〕8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发〔2021〕54号)、 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鲁民函〔2021〕32号文件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
三、认定条件及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户籍地申请、审核、发放,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户籍地负责解释。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内户籍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人及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2026年高新区困难残疾生活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中的残疾人每人495元/月;低收入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223元/月。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高新区代管区域内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2026年高新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330元/月。
四、申领范围及相关政策衔接
按照“政策衔接、动态调整、自愿选择、避免重复”的原则,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的衔接规定。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2.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得重复;
3.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重点困境残疾儿童不得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特困供养保障人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得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5.享受1-4级伤残军人待遇的,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他伤残军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护理补贴;
6.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影响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六、办理流程
1.线下申请
(1)户籍地申请。残疾人本人或其他委托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由街道受理、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发放补贴。
(2)非户籍地申请:在高新区居住、具有两项补贴申请需求的外地户籍残疾人,可到就近街道办事处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申请材料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由受理地推送至户籍地审核、审定。受理地不负责对申请人补贴资格进行认定或其他形式的审核,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户籍地负责解释。
2.线上申请
(1)下载“爱山东”APP
(2)搜索框中输入《山东社会大救助》或《民政专区》
(3)选择“我要申请” (4)选择救助项目


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1.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凤凰路2366号),
咨询电话0531-88802677
2.孙村街道办事处(春晖路1888号),
咨询电话0531-67981155,0531-88200962
3.巨野河街道办事处(世纪大道2566号),
咨询电话0531-88250726
4.临港街道办事处(温泉路12号),
咨询电话0531-88730969
5.遥墙街道办事处(遥墙馨苑五区),
咨询电话0531-61317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