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卫生健康领域)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月1日-3月16日)

2026-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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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事项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做出处罚决定日期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1济高卫传罚〔2026〕001号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鸡山村卫生室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026.3.16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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