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卫生健康领域)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月1日-3月16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 1 | 济高卫传罚〔2026〕001号 | 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鸡山村卫生室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 | 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2026.3.16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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