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07-2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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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择优推荐2026年度国家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要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30%。

2.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要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2.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球领先,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60%。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请已获评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积极申报,于8月4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根据平台申报模板及使用手册要求完成线上填报,生成申报书,并将汇总表、纸质版申报书2份(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胶装后书脊处标注地市、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以及电子版材料(PDF+WORD)报送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冰8887182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010-58917878、010-58919505

邮 箱:gxqzb@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济南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pdf

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

附件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6.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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