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济南市数据标注产业主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国家第二批数据标注先行先试(领域创新)申报和山东省数据标注产业主体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梯次培育济南高新区数据标注市场主体,加快构建专业化、智能化、全链条数据标注产业体系,夯实人工智能产业数据底座,现面向全区组织开展数据标注产业主体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自愿申报入库主体分为3大类,符合条件单位可自主申报对应类别:
1.数据标注园区。申报主体为数据标注产业集聚空间;
2.数据标注企业。申报主体为在济南市依法注册的数据标注相关企业;
3.数据标注产品:申报主体为成熟交付的标注产品。
二、工作安排
通过本次省级标注产业主体入库工作,全面摸排我区数据标注产业资源底数,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积极申报,于8月24日前将附件1报送至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大数据办公室邮箱。市局汇总申报材料,统一审核把关后报送至市大数据局、省大数据局。省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作为后续政策支持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8871036
邮 箱:gxqbgs@jn.shandong.cn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
2026年8月12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