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人才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10-0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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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2026版)》有关规定,为大力吸引博士后人才来我区创业,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人才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创企计划”)评选,重点类创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优秀类创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分两年拨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均须设在高新区内。

2.博士后人才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占比不低于30%,重点支持符合济南标志性产业链发展方向的企业,有海外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3.申报支持计划时,国内博士后人才原则上须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在站博士后创办企业,也可申报;国(境)外博士后人才须在相应科研院所工作

1年以上并完成国(境)外相应科研工作;

4.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次申报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

5.企业创办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博士后人才无违法犯罪记录;

6.通过济南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赛事活动引进的重点博士后人才项目,一年内来济落地,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经实地考察后进入综合论证环节。

7.对于已入选国家、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和市级同类支持政策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济南人才网,注册并获得权限后,进入“博士后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项目申报书;

(2)博士后在站或出站证明,其中,国(境)外博士后,须提供所在国(境)外科研单位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包括邀请函、工作证、出入境记录等)原件、翻译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股权(博士后人才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占比不低于30%)证明材料、“天眼查”专业版企业信用报告;

(4)人才创业计划书,含工作目标、技术路线、标志性成果、项目可行性论证等;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单位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下载“爱山东”APP——首页——热门服务——无犯罪证明,在线申请办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可下载、打印);

(7)申报承诺书;

(8)由高新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有关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等方面合规证明;

(9)其他必要的材料。

2.高新区初审。申报企业提报至所属高新区人社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及评审。

三、相关要求

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2.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日上午9时至10月23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3.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

4.申报材料中的公司章程,须到企业所在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进行调取,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后扫描上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注册成立至申报日,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四、咨询电话

王老师:0531-88871087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人力资源发展与服务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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