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内外贸一体化改革,促进内外贸深度融合,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近期省商务厅拟将在全省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领跑企业、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平台和产业集群(基地)。为做好培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培育条件通知如下:
一、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培育条件
(一)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
(二)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社会效益良好。
(三)国内外营销渠道完善。企业上年度内外销比例在3:7至7:3之间,且机械设备、汽车配件、五金建材、化工医药、轻工制品、新能源行业生产企业上年度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纺织服装、农食产品生产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等优质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四)拥有自主研发团队,技术研发投入较大。
(五)重视境内外商标注册保护、境内外专利申请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
(六)企业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产品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七)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守法经营,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环保和安全故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培育条件
(一)由当地主办或主导,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前景,能够有效整合国内国际市场资源、促进内外贸规则衔接、实现双向渠道对接和资源共享的综合性载体,如跨境电商平台、大型电商交易平台、批发市场、贸易促进展会等。
(二)有较大培育潜力,能为外贸企业内销提供政策咨询、标准认证、市场开拓、品牌营销、金融保险等服务的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三、内外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基地)培育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近三年无重大产品质量、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产业特色鲜明、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一定数量的全国、全省或者行业知名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出口企业,龙头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示范带动能力强。
(三)外贸发展基础较好,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产业不限于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纺织服装、五金建材、农食产品、化工医药、轻工制品、新能源等8个我省外贸出口重点产业,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优先推荐。
四、申报及相关要求
济南高新区如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申请材料及其他要求请联系电话:88871641,申报截止时间10月10日(星期五)17:00前,逾期不候!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9月23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