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6 08:49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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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受理的程克芳工伤认定申请,现已审理终结,认定程克芳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济高开人社工认字〔2024〕04033号)。

因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该文件,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尽快到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213房间(电话:0531-88871335)领取该文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单位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编辑: 胡超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