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5 14:43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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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我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

二、资助标准

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20万元/家资助、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家资助;对当年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驻济高校院所给予最高1万元/家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四)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的,提供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材料;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注册登录截图及完成学习证明。

(五)单位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www.quanhuiqi.cn),搜索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线上填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由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向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PDF盖章版,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市市场监管局不接受单独申报。

(二)银行开户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开户行精确到支行。申报材料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的(含电子版)不予财政资金支持。

(三)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28日前完成“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通过“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填报后,将收到平台或短信通知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请选择现场报送或邮寄。

1、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申报材料顺序整理,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纸件材料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2、邮寄地址:济南高新区春晖路1888号孙村街道办事处525房间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88871078。(务必使用顺丰邮寄)

联系人:任祎天、张婷婷

联系方式:0531-88871078

地址:济南高新区春晖路1888号孙村街道办事处525房间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

高新区知识产权沟通群:770543254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手册-企业端

附件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手册-企业端.pdf附件3: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汇总表.xlsx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doc附件1:承诺书.doc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4年5月15日

编辑: 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