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 | 子项序号 | 子项 | 办理材料 | 办理时限 | 办理环节 | 办理方式 | 备注 | 设定依据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1 | 单位参保登记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可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专栏共享获取企业注册信息完成单位参保登记。 2.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
2 | 职工参保登记 |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3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②外国人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
4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 |
5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6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7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
8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9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参保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2.主动放弃参保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参保说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 |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10 | 医保关系转出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跨省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省内转移接续不超过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1〕43号) | |
11 | 医保关系转入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跨省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省内转移接续不超过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12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无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 | |
13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 无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1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原则上凡可提供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各市可根据不同病种规定医院级别)近3个月的病历、检查、化验结果的,不再重复诊断、检查、化验 | 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等4个病种即时办结,其他病种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版)第二条第(三)款 |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15 | 门诊费用报销 |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2.费用清单 |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
16 | 住院费用报销 |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2.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诊断材料) 4.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 |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17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1.提供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个人承诺书1份; 2.医院收费票据;诊断材料; 3.参保男职工无工作配偶生育提供无工作个人承诺书 1 份。 | 不超过4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3.《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 |
18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1.提供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个人承诺书1份; 2.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对涉及住院并发症等难以界定情形,提供住院病历; 3.参保男职工无工作配偶生育提供无工作个人承诺书1份。 | 不超过4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
19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1.提供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个人承诺书1份; 2.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 不超过4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
20 | 生育津贴支付 | 1.提供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个人承诺书1份; 2.出院记录(诊断材料)。 | 不超过4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21 |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救助对象身份信息,直接受理,群众免审即享。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22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就医有效票据 3.《医疗救助申请表》 |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 | ||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23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1份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1份 3.医疗机构设置批复文件,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配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不超过45个工作日 | 申请-审核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协议签订 | 现场办理 | 各市可根据医疗机构申请协议定点的类别(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支付等),对申请材料做适当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 |
24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1份 2.《药店从业人员名册》1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不超过45个工作日 | 申请-审核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协议签订 | 现场办理 | 各市可根据零售药店申请协议定点的类别(普通零售药店、双通道零售药店等),对申请材料做适当调整。 | ||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 25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申报表》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 |
26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申报表》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 ||
十一、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 | 27 | 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 | 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6号)第二十九条 | |
十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 28 |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相关病历、有效诊断证明 3.市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评估—办结 | 现场办理 | 长期护理保险尚处于起步试点阶段,各试点城市政策不统一,根据经办工作实际对申请材料做适当调整。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0〕37号) |
编辑: 胡超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