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有效缓解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财政贴息类)操作指引>的通知》(鲁财工〔2020〕5号)、《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鲁市监发〔2021〕9号), 结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济南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评估分析补助。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申报补贴的贷款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含31日)完成还本付息。2022年10月31日以后已经完成还本付息,但未列入本次申报补贴范围的企业,于下一年度(2023年度)质押贴息一并申报。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附件1)。
(三)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2)。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五)银行放款时开具的借款凭证(借据)及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六)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复印件。专利权借款合同中关联综合授信合同的,需同时提交综合授信合同复印件。
(七)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
(八)企业资信优良证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三年的企业查询记录)。
(九)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评估报告要求:1.只需要提供简版,无需提供完整版。2.需附评估机构的资质,包括评估机构在当地财政局的备案资料,评估师的执业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请企业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用彩色表示出本企业划型依据之所在,其中涉及的人员数请提交本企业缴纳社保人员的证明(提供贷款当月即可),营业收入提交财务报表(贷款当年的即可),另附上天眼查相关企业划型的截图。
(十二)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与审核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用U盘拷贝即可(文件名称请用单位全称命名,内容包含:1.将全部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2.excel版的附件3),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和汇总,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职能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等失信失范企业,取消其3年内申报相关专项资金资格。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舜华路77号济南高新区管委会B座602房间
联 系 人:付欣燕
联系方式:88871319
七、其他事宜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联系。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
附件3:2022年度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
附件3:2022年度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docx
附件1:承诺书.docx
编辑: 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