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发挥专家智力资源优势,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作用,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9〕33号)要求,结合济南高新区情况,现就开展2020年度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以下为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域内农业科研院所及相关事业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县域行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等。为促进脱贫攻坚,支持贫困乡村结合本地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实际,设立专家服务基地。
二、设立基本条件
(一)各园区、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符合济南市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和区县、镇街优势农业产业,积极为专家服务基层提供便利条件,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软硬件条件。
(二)设立单位具有一定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并与服务专家签订了工作协议或合作意向,服务专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能定期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网络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对周边区域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设立单位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和服务人员,能为专家开展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措施和服务平台,做好专家服务管理和绩效考核。
三、申报设立程序
(一)申请设立单位填写《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单位资质、业绩、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市级以上科研技术平台相关证明材料;与服务专家的工作协议、合同等),向所在园区提出申请,由园区推荐至济南高新区人才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遴选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设立单位进行审核及专家评议,确定设立基地单位名单并予以公布授牌,报市人才办备案。
四、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专家和农业人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人才、资金、信息、服务支持,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对经认定的专家服务基地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20万元,用于基地组织开展活动、设备场地、人员培训、专家食宿交通、生活保障等。鼓励专家服务基地积极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点项目,并择优推荐设立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已纳入“双招双引”考核指标,各区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济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点围绕我市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需求,加快农村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认真做好相关遴选推荐工作,为更好柔性开发高层次专家资源服务本地区域发展搭建优质平台载体。
(二)申请设立单位请于2020年9月7日前将《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1式3份)、佐证材料(1份)报送至所属园区;
各园区将推荐单位材料于9月8日前报送济南高新区人才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园区推荐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同时发送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供pdf格式)至邮箱。
地址: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8871223、88871297
邮 箱:gxqrcgzbgs@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1: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pdf
济南高新区人才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编辑: 张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