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济南市市级企业“首次突破”和“上规入库”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0 15:44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科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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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按照《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工信财审字〔2019〕1号)》,按照济南市工信局、统计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市级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和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相关政策

(一)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

纳入济南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

2019年以来新纳入济南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

2019年以来,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纳入济南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若企业以集团申报,数据可包含国内及海外收入。

首次突破是以申报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与同期数据相比较后确认。例如:某企业报送2019年纳税申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且2018年纳税申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10亿元,即确认为“首次突破10亿元”工业企业。

(二)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

1、2019年以来新纳入济南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入库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29日。

2、之前年度已享受过我市上规入库奖励政策的企业,再次入库不再奖励。

3、第二年或第三年的奖励,无需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在库一年奖励一次,经公示后发放。

三、企业申报资料

(一)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

1、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

2、企业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两年《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以集团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佐证材料(如市政府对企业首次突破的贺信)。

(二)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

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申报表。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填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附件1)、《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申报表》(附件2)。企业申报奖励均需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并与奖励申报表一并上报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管委会A座306室)。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书面文档和电子版文档,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信部门、统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联合行文上报。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相关单位申报资格立即被取消,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资金项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奖励资金申请。

2、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受疫情影响,企业可先提报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待疫情解除后补报即可)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经济运行局:李老师(工信办) 88871416 ; 

孙老师(统计办) 88871307。

 

邮箱:gxqkjj@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1: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2:工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3月9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