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聘任院士经费的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聘任院士经费申报工作,为做好高新区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享受政府津贴、科研补助经费的单位和聘任院士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聘任单位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
(二)所聘院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80周岁以下(193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累计在山东工作时间两个月以上;
(三)聘任单位与院士本人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具体的聘任协议书:
(四)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7月1日期间结束本聘任年度(即在此期间内聘任时间已满一年);
(五)聘任双方认真履行聘任协议。
二、申报程序
市属高等院校、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管大企业,可直接申报;市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各区县所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民办高校由各区县人社局组织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聘任院士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2、《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
3、院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4、聘任院士年度要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聘期内,聘任院士本人或聘任团队与聘任单位全作建立和发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开发新产品,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情况,取得的成果等。总结内容不能泛泛而谈,须体现聘任院士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及工作量,要由院士本人签字认可,不能以复印、签章等代替院士签字。
5、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聘任院士身份证复印件;院士证书复印件;聘任院士年度聘期内在聘任单位的工作照片(不少于3张,彩色打印,并附详细的图片文字说明);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EI、ISTP论文收录证明等;其他可佐证聘任院士在鲁工作的情况资料。
(二)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单位所属园区,由园区统一汇总后报济南高新区人才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与聘任院士充分沟通,据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各园区要积极部署申报工作,并切实负起审核责任,有必要时,要到用人单位现场考察了解聘任院士工作情况。
联 系 人:郭建涛、王晓光
联系电话:88871223、88871076
邮 箱:gxqrcgzbgs@jn.shandong.cn
地 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济南高新区人才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3日
编辑: 张文文